泥鰍 精彩大結局 尤鳳偉 全文TXT下載 玉姐蔡毅江陶鳳

時間:2018-10-13 19:35 /都市生活 / 編輯:曉妍
主角是玉姐,蔡毅江,吳姐的小說叫《泥鰍》,本小說的作者是尤鳳偉創作的幻情、青春、都市情緣風格的小說,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不可能。 怎麼不可能?這是事實。 你怎麼知捣是事實? 國瑞琴...

泥鰍

作品字數:約18.3萬字

作品篇幅:中篇

閱讀指數: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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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鰍》第68部分

不可能。

怎麼不可能?這是事實。

你怎麼知是事實?

國瑞琴抠對我說的。我錄了音。

錄了音?為什麼要錄音。

為了寫稿子。

寫稿子登報紙?

對。

稿子寫好了?

寫好了。

現在我們正式通知你,國瑞已經是犯罪嫌疑人,寫他的稿子不能登。

不登可以,但我想問一下他犯了什麼罪。

詐騙罪、貪汙罪,還有其他各種罪。

他承認了?

他承認不承認都能定他的罪。我們來不是為了他,是為了你。

為了我什麼?

為了你的途。我們希望你能站穩立場,和犯罪分子劃清界限,把問題講出來,我們的政策是……

從寬抗拒從嚴是不是?

……

謝謝你們的好心好意,可我沒什麼可坦的。

你要好好想一想。

用不著想。做了什麼沒做什麼我很清楚。

你說的錄音帶在哪裡?

在辦公室的抽屜裡。

你打算怎麼處理呢?

既然你們來了,我打算把它給你們,作為國瑞的一個證據。

證據?什麼證據?

這盤錄音帶可以證明國隆公司是騰達公司的子公司。大老闆是宮超。

這種說法不真實。

據是什麼?

犯罪嫌疑人本人說的話,不能作為證據採信。

如果我來當證人,這錄音帶能不能作為證據採信?

這個……只能證明你採訪過他,並不能證明他說的是事實。

我對他的採訪是在公司出事之,他沒有理由說謊,把自己的公司說成別人的這在邏輯上說不通。

我們辦案以事實為據,不以邏輯推理為據。

這盤錄音帶你們要不要?

既然不能作為證據,沒必要給我們。

請留下你們的聯絡地址。

做什麼?

我會在適當的時候寄給你們。

這個……

……

(註明抽掉的材料尚保留,是疏忽?)

艾陽是在離開這座城市的一個多月回來。回家第一件事是收聽電話錄音然回覆。自然也漏不下常容容。常容容聞聲大慟,一邊抽泣一邊對他講了國瑞被捕的事。艾陽一怔:問國瑞犯了什麼事。常容容說是涉嫌詐騙,又說明擺著他是無辜,是遭人陷害,可無人能替他洗刷。艾陽問是否判決。常容容說還沒有,也是說判就判。她希望艾陽能運用他的影響救救國瑞。

放下電話。艾陽由旅行而鬆起來的心情又一下子得沉重。人命關天。何況又是自己一個老鄉。他不能無於衷。

由於情和其他方面的原因,艾陽和這座城市的一些頭面人物關係平平,平常假若有事情要辦,他多把眼光放在他熟悉的作者群,裡面不乏有四通八達的能人。這回他想起報社一個寫小說的政法記者小丁,想不妨先透過他墨墨情況,給他打了電話。小丁說上面不許對這個案子行報,所以也沒怎麼關注。不過他可以政法記者的份問問。

第二天小丁給他打來電話,說情況不妙。法院已初定判處刑。艾陽大吃一驚,問有沒有改的可能。小丁說程式走到這一步,改已相當困難,除非上面有實權人物關照。改才有可能。艾陽問哪一級領導能夠改?小丁說一般來說必須書記、市出面能成。他說明了。

他決定自登門拜訪,市委陳書記,他和陳書記還算熟悉。他先給市委辦公廳打電話,問陳書記在不在家。回答說陳書記出差。他問什麼時候能回來,問答說一週。無法只有等。

也真如常容容所言案子說判就判。只過了兩天,記者小丁給艾陽打來電話,說他案子已經宣判,判未。艾陽像遭了雷擊,張。小丁又說就是走上訴這個程式,到執行的子也不會太遠。艾陽努使自己鎮定下來,問上訴有無改判的可能。小丁說可能約等於零,艾陽無聲。

第二天他又給小丁打電話,問能不能到監獄見犯人一面。小丁問誰要見。艾陽說我。小丁說恐怕不成。艾陽問你們記者呢?小丁說也難說。不過可以與法院協商。艾陽說小丁你努一下,爭取能見見他。小丁問這樣有什麼意義呢?艾陽說他家在農村,可能不會有人來給他行。小丁說明了。我爭取能代表艾老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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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鰍

泥鰍

作者:尤鳳偉 型別:都市生活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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